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4第1754号 (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


2024-04-24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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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田远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武昌区中南路街小东门小区15栋3单元2层2室 市200160834,省直铁国用(2001改)字第001126022号  王晓曼  王晓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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