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5998977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谌春桂(已故)、杨同保(已故) | 杨凤霞50%、杨旭东50% |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5019037号、黄陂国用(2015)第19999号 | 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星之源·武湖新天地一期14栋2单元15层4号 | 92.4800 |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