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608号


2024-04-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608号

  根据(2023)鄂0192执4437号之三,余政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005606号 周俊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8015GB00003F0008002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888号锦绣龙城91栋1单元6层02号   
2 武新国用(商2010)第05601号 周俊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8015GB00003F0008002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888号锦绣龙城91栋1单元6层0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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