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605号


2024-04-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605号

  根据(2024)鄂0116执恢12号之一,汤行卫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3953号 李保红、江建勇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20GB00063F00220037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84号名流·人和天地怡和园A-G39栋3单元6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汤行卫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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