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603号


2024-04-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603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4059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6934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7003GB00008F00010399  江汉区友谊路99号安顺佳园B座12层6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童红波名下。(身份证:42011719910304557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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