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46R2地块海伦堡军山四期五期房地产开发项目D74栋3单元4-5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77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洪涛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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