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165号


2024-04-23  来源:本站

  罗鸣凯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环湖路特8号博大·金湖美景二期14栋2单元8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246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鸣凯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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