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545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287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6253号 | 杨菲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5010GB00004F00030054 | 江汉区万松街解放大道1223号3栋3单元5层3室 | 解封,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廖江宝名下。(身份证:422429197310207979)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