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武昌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89222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李振明 | 李易军 25% 李程 25% 候俊英 50% | 鄂(2024)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0264号 | 武昌区首义路街中山路450号17栋2单元10层2室 | 119.9500 | 保密红线区域内不动产过户,需提交七一九所同意过户的证明材料。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