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519号


2024-04-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519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2017号之一,史小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0026号 陈欣,郭丽娜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2413003GB00016F00120020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特8号高尔夫城市花园金湖居7401栋2单元13层A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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