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512号


2024-04-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512号

  根据(2023)鄂0103执3091号之一,冯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06160号 何良政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6005020GB00014F00120021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天鹅湖310栋4单元2-3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冯枚(420117199009185542)名下。  
2 黄陂国用(2014)第7986号 何良政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6005020GB00014F00120021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天鹅湖310栋4单元2-3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冯枚(420117199009185542)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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