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078号


2024-04-17  来源:本站

  彭泽炜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金口街金水闸金牛山果茶所职工宿舍3栋2单元3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夏国用(改2015)第062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泽炜
2024年4月17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