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076号


2024-04-17  来源:本站

  田小波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汉马路162号德氏花园B区3单元6楼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11)第3451-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蔡字第2011007462-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小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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