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4第64号


2024-04-16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6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沿湖大道21号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联系方式:027-8677495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  420111005000JA00002W00000000  4691.0000  集体土地  0.4691公顷 
2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  420111004004JA00972W00000000  214003.0000  集体土地  21.4003公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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