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050号


2024-04-16  来源:本站

  黄凤双,万春轩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杨园南路16号集资建房(武铁佳苑小区一期B区、三期)9栋1单元3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9266号,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926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凤双,万春轩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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