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045号


2024-04-16  来源:本站

  武汉招平海盈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和平大道981号招商·一江璟城15栋2015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2)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445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招平海盈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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