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030号


2024-04-16  来源:本站

  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后湖大道278号福星惠誉·红桥村K3(红桥城K3)7栋/单元13层21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071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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