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4第59号


2024-04-15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5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662863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轨道交通19号线地下空间  420111004005GX01738W00000000  242903.70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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