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江爱斌(已故) | 闵家慧100% | 武房权证江字第2012007526号、江国用(商2012)第10031号 | 江汉区唐家墩路7、9、11号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A栋A3单元21层8室 | 103.48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