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64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4634号之二,代群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5074号 | 刘建平、周永齐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6005020GB00006F00240003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名流人和天地太和园101栋3单元5层502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代群飞(420115198902084042)名下。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