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6848212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罗玉霞 | 庞博,张善 | 青山区红卫路建设三路8号东兴天地E区2栋2单元11层(4)号 | 420107001004GB00001F00030016 | 127.2000 | 庞博50%,张善5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