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54号
根据(2023)京0108执恢1662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3037号 | 张祝森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8004GB00001F00020016 | 江汉区前进一路110号景江华庭A栋7层725房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普燕(身份证:420112198002042729)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