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971号


2024-04-12  来源:本站

  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东湖路329号东湖.香榭水岸3栋2单元10层1002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F1112005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新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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