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970号


2024-04-12  来源:本站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清芬一路57号阳光大厦第三层3115号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市20050385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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