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35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3382号之一,江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000443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家棚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6010024GB00016F00040012 | 武昌区丁字桥路35号(老95号)滨湖名都城胜景华庭3栋17层17-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