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429号


2024-04-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429号

  根据(2024)鄂0111执23号,严秀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洪自07-04009-42 武汉洪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1013007GB00041F00010040  洪山区雄楚大街288号泰格公寓2栋3单元7层706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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