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425号


2024-04-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425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1035号之一,涂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55534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1014006GB00001F00050007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街699号文豪苑7栋2单元6层01号(原5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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