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914号


2024-04-10  来源:本站

  刘国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永祥路6号武汉市永清片综合发展项目B9地块(武汉天地·御江璟城一期)1栋10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6)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206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国斌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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