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909号


2024-04-10  来源:本站

  张旭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88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二期综合仓储物流用房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H栋1层326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5242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旭
2024年4月10日


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82862106
鄂ICP备17027776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