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15号
根据(2023)鄂0115执5320号,江协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28116号 | 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3008GB00024F00030080 | 江夏区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梁山头路一号梁山头村三期商住楼3、5栋1单元3层4号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