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414号


2024-04-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414号

  根据(2023)鄂0115执5320号,江协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7631号 夏红权,胡小红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5003008GB00024F00030080  江夏区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梁山头路一号梁山头村三期商住楼3、5栋1单元3层4号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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