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236号黄陂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61007535、61006759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王振文 | 25% | 陂房权证滠字第9901223号、黄陂国用(2005)第1304-16号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3号二八八社区21栋1单元2层2室 | 93.0000 | |
2 | 王振文 | 25% | 陂房权证滠字第9901223号、黄陂国用(2005)第1304-16号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3号二八八社区21栋1单元2层2室 | 93.0000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