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07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4387号之一,王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硚国用(商2006)第4335号 | 杨代喜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4013009GB00001F00010204 | 硚口区汉正街中心商城E栋1层19室 | |
2 | 市2006002273号 | 杨代喜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4013009GB00001F00010204 | 硚口区汉正街中心商城E栋1层19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