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402号
根据(2023)鄂0116执恢1392号之三,蹇本兵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1824号 | 武汉升泰典当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2005GB00013F00120232 | 江岸区兴业路1号日月星城14栋2单元3层2室 | 蹇本兵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