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857号


2024-04-09  来源:本站

  卢艳琼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111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G2区G2栋A单元16层7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5601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艳琼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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