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32838号
根据江汉房征决字(2019)第2号房屋征收决定书,武汉市崇安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江2015010965-3 | 鄢韵琴、鄢宗国、鄢宗汉、鄢宗荣、鄢宗耀、鄢韵红、鄢韻荣、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三义里2号 | ||
2 | 江国用(2015)第08504号 | 鄢韵琴、鄢宗国、鄢宗汉、鄢宗荣、鄢宗耀、鄢韵红、鄢韻荣、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三义里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