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375号
根据(2019)鄂0106执恢237号,柯志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3007764 | 武汉武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买受人:翟岩松)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06004008GB00003F00030021 |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3栋1单元22层1号 | |
2 | WUBC20130892 | 武汉武昌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买受人:翟岩松) |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 420106004008GB00003F00030021 |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二期)3栋1单元22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