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370号


2024-04-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370号

  根据(2023)鄂01执恢227号之十、(2023)鄂01执恢227号之十二,潘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新国用(商2012)第02289号 余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5088006GB00004F00590018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06号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6栋B座1层15室   
2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2002668号 余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5088006GB00004F00590018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06号当代国际花园总部基地6栋B座1层15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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