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婷,李志敏因保管不善,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路188号东湖名邸BC区7单元3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85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玉婷,李志敏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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