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寇梅芝(已故) | 肖逢春 34% 肖英 33% 肖步禹 33%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4028781号,岸国用(商2014)第9092号 | 江岸区西马路25号西马名仕二期1栋1单元6层7室 | 42.72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