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327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4191号之一,湖北五丰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19964号 | 湖北五丰冷食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4007016GB00109F00020018 | 蔡甸区蔡甸街文正街新都公寓2栋1层19号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