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315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2766号,潘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市2015018221 | 潘飞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6011008GB00001F00180002 | 武昌区黄鹂路65号8号楼2单元1层1室 | |
2 | 武昌国用(改2015)字第2374号 | 潘飞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6011008GB00001F00180002 | 武昌区黄鹂路65号8号楼2单元1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