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31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913号,舒仙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东2009008522 | 祝彦民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0012GB00007F00220014 | 东西湖区金银湖新澳阳光城22栋1单元102室22栋1单元1层2室 | |
2 | 东国用(2009)第280305001-22-1102号 | 祝彦民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0012GB00007F00220014 | 东西湖区金银湖新澳阳光城22栋1单元102室22栋1单元1层2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