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309号


2024-04-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309号

  根据(2024)鄂0106执2327号,程先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0002657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2001008GB00012F00020097  江岸区三眼桥一村金汉花园2栋D单元602室  程先觉前来办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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