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金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附5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26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9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7-40号A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9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刘冬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00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房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4号对面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15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张腊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三村102号4-5-2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543A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7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顾世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四村149号-15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538A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赵殿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二村第5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9903919-99039259904204-99042359904237-9904245A4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83号8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6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91-9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3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10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4043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熊寿梁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8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209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方善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39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66-6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09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8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6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李桂荣,李诗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9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372,阳04-11372-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9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53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王永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95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110983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胡秋仙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3-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39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汉洲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四村89号-9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535-0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7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大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二村第6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9904246-99042669904268-990427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陈国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97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1109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江汉桥居委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11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左玉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附38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123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1-2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6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厕所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3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1号对面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16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77-82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542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7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何鸿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94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1109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6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34-36号B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20030016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2-6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54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3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85-8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5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姜应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6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990108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国营八二四厂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龟山北路1号71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35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房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21号-4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19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湖北省航务管理局航道处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四村39-40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自04-4008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汉阳区市容环卫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43027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一村52-63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544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汉阳区汉南四村19-29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阳04-1063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