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290号
根据(2024)鄂0104执42号之二、(2024)鄂0104执42号,余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1022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6009GB00004F00050057 | 硚口区汉西北路36号华鼎·尚都国际K1地块一期12栋/单元26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