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4第29884号


2024-03-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9884号

  根据房屋拆迁,芦国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9909396 芦国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复兴三村96-1号   
2 江集用(1998)字第849号 芦国敏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常青街复兴三村96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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