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1260号


2024-03-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1260号

  根据(2024)鄂0191执980号,刘福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开国用(还2009)第5633号 刘志超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4070011GB00318F0001001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B区2-2-301   
2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149号 刘志超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4070011GB00318F00010017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B区2-2-301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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