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260号
根据(2024)鄂0191执980号,刘福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开国用(还2009)第5633号 | 刘志超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4070011GB00318F00010017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B区2-2-301 | |
2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149号 | 刘志超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4070011GB00318F00010017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B区2-2-301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