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1678号


2024-03-28  来源:本站

  贺巍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洪山区和谐路1号新建居住、商务、商业及公共绿地项目(杨春湖启动区C04地块)01栋/单元27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925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巍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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