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5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 1 | 夏国胜,易运英 | 100% | 汉字第03820456号,蔡国用(2004)第2367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黄陵镇北后街 | 79.95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黄陵镇北后街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汉字第038204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蔡国用(2004)第2367号,为夏国胜与易运英共同共有。现夏国胜与易运英均已故,该房屋100%产权本该由夏国胜的父母夏氏与赵显耀,易运英的父母易氏与陈想,儿子夏超,五个女儿夏佑芳、夏红玲、夏红艳、夏红娟、夏霞共同继承。因夏国胜与易运英的父母早于被继承人死亡,五个女儿均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故由儿子夏超继承房屋所有权的100%份额。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1日
